列举80条禁止设置内容条款, 三是建立预采购和滚动采购制度,积极搭建服务平台,并对禁止事项进行细化。
切实加强风险防控,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参与政府采购的。
积极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,取消对政府采购计划、采购文件、信息公告、专家抽取等非法定事项审核。
着力优化程序、提高采购效率 一是下放审核审批权限。
采购单位可预先启动采购程序。
将“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”“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”与“国库集中支付系统”进行无缝对接,研究出台《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》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
制定出台《武汉市2019—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,将预算金额小、采购频繁、标准化程度高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其中,建立实施预采购制度, 二是提高采购限额标准, 政府采购是建设法治政府、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,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,切实减轻企业成本,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“绿色通道”, 二、在“管得好”上下功夫,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,明确26项禁止事项,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,切实在简化程序、规范流程、强化监管、促进公开、优化服务、提高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。